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补充耕地和土地整理任务的通知

文号 平政办〔2012〕48号 索引号 005452065/2012-00005 关键词
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

各县(市)人民政府,市人民政府各部门:
  为落实耕地保护政府目标责任制,确保耕地占补平衡,保障我市建设用地需求,经市政府研究同意,现将2012年度各县(市)补充耕地和土地整理任务予以下达(见附件)。
  各县(市)要按照任务要求,及时将补充耕地和土地整理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,加快项目建设进度,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补充耕地和土地整理任务。对完不成任务的县(市),除市及市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外,暂停受理其下一年度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申请。
  附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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